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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筋豆無筋豆種植合同
甲 方:紅河州金蜜種養殖科技有限公司 負責人:彭浩旃532101197305043618 乙 方: 鄉(鎮) 村委會 村民小組 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為了培育金平縣蔬菜產業,采用“公司+合作社+農戶”種植模式,以切實增加當地群眾的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到乙方扶持發展無筋豆種植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同項目及面積 1、無筋豆發展種植項目; 2、本合同確定在 村委會 村民小組實際發展種植無筋豆 畝(大寫: 畝)。 二、合同期限及收購價格。 本合同自2019年08月01日起至2020年04月01日止。 合同質量及價格1、無筋豆質量標準:條形粗細均勻,表面光滑,無爛斑爛點,無 蟲眼,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4月1日公司所種植無筋豆一律按照隨行就市、以質論價的方式進行收購。 四、扶持方式(兩種) 方式一無筋豆:一畝所需無筋豆種子款160元,甲方給乙方墊資50%的種子款,甲方所墊資款項為80元一畝(現金)一畝所需無筋豆種子款160元,甲方給乙方墊資50%的種子款,甲方所墊資款項為80元一畝(現金),乙方所需種子由甲方統一采購、交于乙方種植,由甲方墊資的種子款,乙方畝產量超過1.5噸時,甲方不在收取為乙方所墊資的種子款,如畝產不足1.5噸,甲方則有權扣除為乙方所墊資部分所有款項。
方式二白豆:一畝所需白豆種子款160元,如需甲方全額墊資,收購時采用產品抵扣所有的公司墊資種子款160元。 乙方所需種子由甲方統一采購、交于乙方種植,由甲方墊資的種苗款,乙方所種植產品交售甲方超過1.5噸時,甲方不在收取為乙方所墊資的種苗款,如交售產品不足1.5噸,甲方則有權提出扣除為乙方所墊資部分所有款項。
五、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是:第一,負責下派工作人員協助乙方落實無筋豆實際種植面積;第二,根據落實的種植面積統一調運無筋豆種苗。第三、在種植無筋豆前統一組織培訓,并在無筋豆種植過程中進行實地指導;第四,在無筋豆中耕管理過程中適時指導乙方施肥和打藥;第五,在無筋豆成熟之前統一組織無筋豆采收質量培訓,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質量要求進行無筋豆采收;第六,甲方按照當天確定的收購價格一周內支付乙方無筋豆收購款。第七、要求對達到甲方收購標準的無筋豆收購至合同期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乙方的權利義務是:第一,按照與甲方簽訂合同的種植面積和種植技術要求完成種植任務;第二,根據甲方要求實際上報面積。第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時間進行施肥、打藥等中耕管理工作;第四,嚴格按照甲方的采收標準進行無筋豆采收及交售;第五,堅決抵制小攤小販前期無筋豆市場價好時就惡意抬高價格搶收無筋豆(如;出現乙方應第一時間告知甲方所收購價格,如甲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乙方將產品私自買賣,甲方可向乙方追究責任并要求賠償并結束一切相關收購事宜,如乙方未告知甲方私自買賣屬于違約,乙方應做出種苗款總額的3倍金額進行賠償給甲方。),以切實維護甲方投資利益和乙方的自身利益;第六、要求甲方及時兌付無筋豆收購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付;第七、合同簽訂起,應及時翻地,如定植種苗發到乙方手里3天內未種植到地里,或在種植后至收購結束期間,出現人為不管理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并賠償甲方的種子款。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上述約定條款,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協定條款,則構成違約。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 七、合同終止及變更 1、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后自行終止結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出現本合同未約定的新情況時,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及保存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時生效。
甲方(簽章):紅河州金蜜種養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浩旃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